有朋友問我,想和自己的妹妹一起開皮膚管理店可以嗎?有什麽隱患?能和親朋好友一起做生意一起奮鬥當然是件愉快的事,但是確實存在很多弊端:
第一,因為做生意涉及到利益的分配,所以你們的關係要經受利益的考驗,有的合夥人彼此關係更緊密了,有的即使是親朋好友也會鬧崩;
第二,因為兩個人有情感關係,所以往往在執行對對方不利的規章製度時候,得考慮到對方的感受,會陷入兩難的情況,從而不利於門店的發展;
第三,職責不明確或者對方不願意按照規定好的職責做事的話,兩個人就很容易有矛盾了。
總之隻要是涉及到利益分配的合夥做生意,必然會出現分歧和矛盾,但是兩個人目標一致,且積極完成職責,及時溝通,相互磨合的話,合夥開皮膚管理店是個不錯的選擇,既可以分擔開店的風險,還可以和親朋好友一起做事。
所以我認為開皮膚管理店的合夥人之間的關係是活的,是需要不斷經營,主要從三個方麵考慮:
一、創業合夥人之間的關係,需要長期磨合。即便創業夥伴是再熟悉不過的親人,也是如此。在工作和生活中,需要不斷碰撞,不斷調整,不斷自我檢討,然後不斷修正;
二、創業合夥人之間的關係,需要持續進化。皮膚管理店的經營和發展是個動態的過程,這就使創業合夥人之間的關係也會隨之不斷進化,權利、利益、榮譽等也要隨之變化;
三、創業合夥人之間的關係,重組也屬正常。皮膚管理店在優勝劣汰,人更是如此,實在跟不上,正確麵對,妥善解決。
最後如果決定合夥開皮膚管理店,那麽在開店過程中要做到對事不對人,重新定義雙方關係的界限,不要帶有感情色彩,而是理性的做生意,並且明確權責分配,你負責技術,他負責管理,你負責運營,他負責推廣等等,每個人要各司其職,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明確利潤分配,開店做生意目的就是為了賺錢,在利益分配時不要因為關係原因而退讓,分工後按照實際應得和合夥人商量好,以免後期心有芥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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